2006年5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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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聊网聊 祸害不少
方建华 童正明

  通过网聊结识网友,谎称自己做饰品生意,在广州两万元现金被抢,骗得对方12000元现金。近日,由兰溪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李炜洪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
  网聊结识
  小茜在兰溪做服装生意,空闲时喜欢上网聊天。去年下半年,小茜在网上遇到一位新友,该人自我介绍叫李卫红,义乌人,是做饰品生意的。“在小商品城经营饰品?那他对经商肯定很有一套,说不定还可以请他点拨点拨自己呢!”小茜这么想。果然,两人聊得非常投机。此后,小茜上网常会碰上李卫红,每次都侃得兴致勃勃。时间一长,两人都想从虚拟走向现实,就在义乌、兰溪见了几次面。

  轻易被骗
  去年11月24日中午,小茜突然接到李卫红从广州打来的电话:“刚从银行出来两万块钱就被抢了,真够倒霉的。昨天谈了一笔饰品生意,这两万块钱是准备给人家回扣用的。不说了,我得报案去了。”说罢匆匆挂了电话。“真是巧啊,抢劫偏偏抢到他头上去了,不过常听说广州这地方有些乱,看来出门还是要小心啊。”小茜将信将疑。一晃到了晚上,李卫红给小茜发来了短信,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给她听。真的是运气不好,小茜想。 “只好自认倒霉了,最烦的是10万元的合同签不了了。要不你先帮我一下,汇点钱给我,我回来后还你?”见李卫红求助,小茜不假思索地答应了,第二天便从邮政储蓄汇了12000元钱给他。

  无度挥霍
  李卫红的确到广州去了,但并不是做生意,而是和朋友结伴去玩的。到广州不久,李卫红就花完了手头的钱,于是,想到小茜处骗点钱。但即使暂时手头紧张也难不倒李卫红,就在和小茜通话后,他即向朋友楼某借了3000元钱,去尽情体验广州的夜生活了。“拿到小茜的钱后,没有用于做生意,都让我吃用、娱乐消费掉了。”李卫红后来这么说。有趣的是,李卫红从广州回来还买了一只价钱不菲的数码相机,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小茜。但小茜更关心的是何时还她钱,因为这钱是生意上的流动资金。本来说回来后就还钱,但李卫红找借口一拖再拖,到了12月21日,李卫红干脆关掉手机,玩起了失踪“游戏”。

  其人其事
  李卫红,又名李炜洪,1974年生,东阳市千祥镇人。他根本未在义乌经营饰品,而是基本靠闲逛度日,偶尔到村里的箱包厂打打工。他家里经济条件较差,只有旧房一间,平时收入只能糊口。但他却有个好骗的习惯,经常以谁谁生病为由到一些熟人朋友处骗钱,“在广州两万元钱被抢”也是他编造的谎言。面对检察官,李卫红说:“现在我很后悔,很想叫家里把这12000元钱还给小茜,争取从轻处理。”